生活中很多欠錢不還的人,名下沒車沒房,沒有個人財產,起訴對方能有什么用?
從法律角度來說,起訴至少還有以下一些用處:
一、重新計算訴訟時效 根據《民法典》的規定,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為3年,如果超出訴訟時效,債權人就喪失了勝訴權,那時再打官司,很可能敗訴,被對方賴掉欠款。在訴訟時效內起訴,法院判決生效后,即使對方沒有財產,也能解決訴訟時效的風險。
二、調查債務人的財產 勝訴進入執行階段后,可通過律師及法院調查債務人的財產狀況,如股權、銀行賬戶、工資收入、投資收益等,還可以扣劃被執行人的住房公積金、支付寶、養老保險金、銀行理財賬戶等,這些都可以依法執行。
三、給債務人施壓 一般債權人很難了解債務人的真實財產情況,但通過訴訟和執行,可以有效防止債務人轉移財產,并且迫使債務人清償債務,否則其進入失信人名單,會被限制高消費,不能貸款、購房,以及擔任某些職務等,給其生活帶來極大不便。